《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针对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需要履行哪些义务?,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需要履行下列义务: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义务;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以及提供必需的培训等。
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需要履行以下义务: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