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会出现多种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当出现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呢? (1)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之后,出卖人会出现没有告知购房房子的人却将该房子抵押给了第三个人。 (2)有时会出现故意隐瞒没有得到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有可能会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3)有时会出现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交易给第三个人的事情或者为拆迁而补偿安置房屋的现实。 (4)在房子交付并且使用后,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经过核验得到不合格的结果。 (5)房子的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以后正常的居住使用。 (6)商品房的买卖交易合同约定办理房屋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如果是超过一年的,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权登记。 (7)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有哪些情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一般的合同纠纷,因此属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涉及不动产,但是不属于我国司法解释限定的不动产纠纷范围。我国规定的不动产纠纷具体包括了: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仅限于政策性房屋的买卖,商品房买卖不属于这一范围之内,由此可见,不能适用不动产纠纷的特殊管辖规定。
1、商品质量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合同中对于交易的对象——合同的标的物的质量一般应该有个明确的约定,包括标的物的质量标准、质量异议期限以及法定的鉴定检验机构。 2、商品交接及货款支付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合同中应约定是送货还是提货,目的地在哪里,运费如何承担。因为这样直接涉及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对案件的管辖会产生重大影响。 3、违反诚信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诚实信用原则,任何完美的合同如果遭遇一方不讲诚信,就会产生纠纷。 4、未考察主体资格或主体的偿债能力。 5、违约责任问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