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 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对于代位继承的,可比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给予扣除。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护)养的,可按当时年龄七十五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距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报规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一万元;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七十五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未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上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不得给予扣除。 二、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 三、被继承人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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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健在,将房屋赠与给某一子女,将赠与协议公证,然后根据赠与协议去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此时,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到子女名下,属于该子女所有,以后不发生继承; 二、父母健在,立下遗嘱,将该房屋完全由某子女继承,然后将遗嘱公证,这个时候房屋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动,还是父母的,等父母去世后,才能开始继承,因为有公证遗嘱,根据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按照遗嘱继承,该房屋由该子女全部继承,其他子女无此房屋的继承权。
一般能不能迁要看情况: 1、孩子户口只能跟随爸爸或妈妈的任何一方,但不能报在爷爷、奶奶的名下。如果当事人把自己户口报在父母亲名下,孩子的户口就能随迁。 2、父母和爷爷各是独立的的户籍,两个户籍均是公房,在同一社区居住,孩子的户口能否迁到爷爷奶奶处,取决于派出所是否同意。具体的可以到当地派出所,看当地政策是否允许,主要还是看户籍管理的那个部门是否同意,应该是可以的,但是手续会比较繁琐。根据户口管理条例规定:父母,祖父母,子女,孙子女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可以相互迁移户口。所以说,你的孩子完全可以落在他的爷爷奶奶的房屋内,也可以与爷爷奶奶落在一个户口本上。新政策明确,遇到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者户籍与常住地址房产证不符的,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主管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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