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自动离婚这一说法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商不成的,夫妻一方可以起诉离婚 单方面离婚的条件:感情破裂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卖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出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0、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针对我结婚一年了,房子是两年前买的,也就是说是婚前买的,打算明年提前还贷,以后万一感情不和离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结婚十一年婚前老公买的房子还属于婚前财产。对于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购买的房产,即使结婚多年,仍属于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的归属,如果将房产约定为双方共同所有,则房产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是的。婚前共同出首付、商贷买房,但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婚后共同还贷。虽然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分割时要一并考虑,当事人出资额的比例悬殊、未共同生活或存续期间的较短的。可以参照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不拘泥于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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