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招用劳动者受伤能否按照工伤认定程序进行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对于非法用工导致员工受伤,适用比工伤还要严格的赔偿标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无营业执照单位能认定劳动关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对被处理单位或者出资人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其出资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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