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赔偿权利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受害方主要有以下权利: 1、追索相关赔偿的权利。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选择救济方式的权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受害人可以通过起诉来保证赔偿权利的实现,通过诉讼,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1、公安部门已经把交警的角色定位为及时取证、作出专业认定,交警不再是赔偿争议的处理机关(除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外),赔偿的问题交由法院解决。所以受害人应当及时通过起诉来保证赔偿权利的实现,通过诉讼,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2、受害人及其近亲属还应当注意收集赔偿相关的证据,注意及时申请相关检验,鉴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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