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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单位可以建集资房吗

2023-07-29 10: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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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29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的三十四条规定,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建房是单位组织职工向单位缴纳资金,由单位以自己的名义,在自有土地上筹建房屋,房屋建成后由单位依据内部集资建房的政策,按成本价销售给职工的房屋。对于职工集资所建房屋,在未将房屋分配给职工之前,单位系合法的权利人。在将集资房屋分配给职工后,单位对于集资所建房屋的物权即已丧失。单位将集资所建房屋分配给职工的行为,既是对自己物权的行使,又是一种内部行政行为,不完全根据职工的意志。因此,在分配房屋的决定权上,单位与职工并不处于平等的民事地位。因而,单位集资建房既非福利分房,也非一般性的买卖房屋,更不是商品房买卖。当然,由于单位集资建房只面向企业内部职工,因此更不是保障房。职工的权利分析职工对于集资建房的权利分析单位将所建房屋出售给职工后,职工就取得了该房屋的房产证及其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即职工对自己所分到的房屋具有了完全的物权。职工对于自己拥有物权的房屋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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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可以成立集资诈骗罪。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或者是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构成集资诈骗罪,应当立案追诉。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处罚。

刘伟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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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单位自建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它属于政策性住房,但前提是职工全额集资建的房,同时还具有全部产权。但是自建房如果是部分集资,那么以后只能办理部分产权,另一部分产权属于单位,要想转让必须经过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还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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