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自带行李的灭失、损坏,是由于船舶的沉没、碰撞、搁浅、爆炸、火灾所引起或者是由于船舶的缺陷所引起的,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除非提出反证,应当视为其有过失。旅客自带行李以外的其他行李的灭失或者损坏,不论由于何种事故所引起,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除非提出反证,应当视为其有过失。也就是说,如果承运人不能证明是旅客自己的过失的,都应该对其行李的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航班运输中机动轮翻损失如何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赔偿: (一)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 (二)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 (三)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元。第四条本规定第三条所确定的赔偿责任限额的调整,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第五条旅客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险的,此项保险金额的给付,不免除或者减少承运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货物运输损失赔偿标准如下:赔偿限额按照数量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量计算;每件或其他货运单位为666.67计算单位,或按货物毛重计算每公斤为2计算单位;在货物装运前已申报其性质和价值,行约定高于本条规定的赔偿限额的除外。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