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公房拆迁补偿费是以分配原则为依据吗

2023-04-24 18:58:23
推荐答案

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24 回复

专业分析:

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一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二是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三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展开更多

针对公房拆迁补偿费是以分配原则为依据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公租房拆迁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般是由拆迁人、产权方及承租人共同签订的,承租人及共同居住人均能够享有一定安置补偿利益,但根据被拆迁房屋所处的城市、区域及具体规划等的不同,拆迁政策、补偿标准及分配方案也不尽相同,具体应以拆迁人对外发布的公告为准。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公产房与私产房的最大区别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公产房交易步骤是先由房管局下属部门对卖方进行评估,同时由房管站验房。公房拆迁由房屋产权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安置方式有房屋安置或货币补偿,具体方式及你能否享受到相关的利益,由产权人和现房屋承租人在安置协议中具体约定。公房的被拆迁人在得到房屋货币拆迁货币补偿款以外,还可以得到: 1、搬家补偿款, 2、设备迁移费, 3、临时安家补助费, 4、搬迁奖励费, 5、一次性补偿费。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被拆迁人还可以得到: 1、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上诉费用的补偿安置对象中,不同费用归属不同: 1、搬家补偿费,设备搬迁费和临时安家补助费用,应归确因拆迁而搬家,设备迁移和临时过渡的承租人和同住人等。 2、奖励费和一次性补偿费,一般应当由拆迁时在被拆迁房屋内实际居住的人之间予以分割。 3、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新结算的费用,应归设备所有人。 4、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归遭受实际损失的经营人。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