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我想和我对象离婚,男方不同意,不要孩子抚养权,我们是去年6月20号领结婚证,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地?

2018-11-25 21:19:38
推荐答案

章福阳律师

2018-11-25 回复

专业分析:

离婚后支付子女生活费标准: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计算: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案中当事人应提交哪些证据? 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 3、是否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证据,如收养、送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登记等; 4、自己生活状况的证据; 5、被告收入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等; 6、父母是否已经死亡或父母是否无力抚养的证据,如死亡证明、残疾证明及收入证明等; 7、收入是否显著减少及是否影响正常生活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及现在生活状况的证明等。

展开更多

针对我想和我对象离婚,男方不同意,不要孩子抚养权,我们是去年6月20号领结婚证,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地?,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因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有一方不同意,可以起诉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分居两年了,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无效,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