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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法律上有哪些对“电子狗”的合法安装使用规定

2020-08-07 14: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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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08-07 回复

专业分析:

我国目前的法律没有对“电子狗”进行禁止或者允许,属于“法无明文规定”。然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关于《道法》的实施办法等地方法规则对“电子狗”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表述规定,四川省的表述为:第二章第七条第四款:不得安装和使用干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装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不得安装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使用的装置。这是交警部门的处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六条作出规定:禁止在机动车上安装和使用接收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信号或者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使用的装置。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法规出台背景都是各地出现“电子狗”后所制定的,而且,为何作为公权力的政府对于出台这样的限制措施如此积极,而对于电子眼的法律法规没有这样的速度?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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