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主席团会议、大会全体会议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主席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主席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由主席团印发会议或者印发提质询案的代表。
针对质询案如何回复,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题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询的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单位,即本级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询问的对象是与正在审议的议案或报告相关的国家机关和有关问题。质询案一经成立,被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必须在人大主席团会议或大会全体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提质询案的代表团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答复;而询问是被询问机关派人到会,随问随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