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地下管线权属单位未定期排查和消除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未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的,由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相关部门及其负责人进行处罚。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地下管线权属单位未定期检查位于道路路面的井盖、沟盖等地下管线附属设施,确保其完好、正位并符合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和其他相应技术规范要求的,由交通运输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相关部门及其负责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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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消防管理制度应当写明目的、范围、责任人、防火安全职责、消防设备的管理、宣传教育等等。消防应急预案指的是为了做好消防工作,确保人身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原则,应对突发的火灾事故,制定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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