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的解释中

2022-04-05 14:56:33
推荐答案

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05 回复

专业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2000.7.13法释〔2000〕19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展开更多

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的解释中,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非法拘禁罪,限制剥夺人身自由,不构成绑架罪,没有非法占有目的。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刑法特别规定,为索取债务拘禁他人的,属于非法拘禁。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处3年一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