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还应当依据相关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依据这三条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未提前30天通知的,应支付待通知金,还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针对劳动者应提供什么条件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未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工作过程中存在法定过失的; 2.劳动合同无效的; 3.用人单位存在暴力或威胁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法定行为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