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合同定金和交房押金有什么区别,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押金,具体讲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即,押金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以债务人所交押金优先受偿;如债务人依约履行了债务,则其所交押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押金和定金有以下几点区别: (1)定金担保的是债权,不具有物权效力;而押金应属于担保物权的范围; (2)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而押金只是民间交易过程中习惯上采用的方式,我国法律既未明确承认也不禁止押金这种担保方式; (3)定金的设定仅限于被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而押金的给付可以是主合同的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 (4)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而押金的数额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其数额,可以高于或者低于主合同的标的额; (5)定金具有惩罚违约方的功能,适用双倍罚则,而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其对违约方的制裁仅以所交的押金为限。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一般而言,订金的交付应当理解为预付款的交付,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押金也是金钱质的一种,具体讲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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