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有物的处置,按照法律规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共有人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3、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且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4、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针对按份共有人要求撤销房屋登记,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屋租赁登记的撤销方法:双方达成协议生效并终止协议合同;当事人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通知对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在按份共有中,公民对共有的房屋按照确定的份额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按份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如出卖、出租、赠送等,但按份共有人在出售房产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对按份共有的房屋进行处分,必须全体共有人达成一致,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协议,可以按照多数共有人或拥有半数以上份额的共有人的意见处理,但不得损害少数人或份额小的共有人的利益。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