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别人和银行信贷员合伙用用我的名头骗取贷款,合同上的字是我签的,取款办卡我不知情我需付什么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别人用当事人的名字办了贷款有以两种情况: 1、对方在不知情,且没有同意情况下,盗用身份证及个人资料进行贷款,那么不但可以起诉他,还可以将银行一起列为被告。 2、若对方争得了同意,以身份证及个人资料办理了贷款。是不能够起诉对方诈骗的。因为双方之间其实是形成了一个借贷关系,并且是经过自己同意的。如果之间有借条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还款。
首先是“盗用”你的身份和银行卡来贷款。这种情况下,你是不知情的。如果你能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被盗用的证明,以及合同不是自己签字的证明,完全可以拒绝还款。这种情况责任在银行,你没有责任。其次是“借用”你的身份和银行卡来贷款。这种情况下你是知情的,还有可能做了配合。如果是这样的话,不管这个钱是谁用的,你都得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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