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贷款合同无效的情形: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与此同时,这些部门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断性。不可能因为其进行担保而将其财产执行而造成学校停学,医院停诊。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发出的《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以下简称《保证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规定》18项“法人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由法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担保法解释》第四条规定”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保证规定》第19项“主合同债权人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担保法解》第五条规定“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
针对我没有给那个人贷款,但是我的名字出现在我不认识的人的贷款合同上,银行往外放贷款的人找不到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按照合同相对性,您可能需要先偿还银行贷款之后向实际用款人追偿。银行贷款流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 3.开立个人活期存款帐户、签定借款合同等; 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 5.银行放款.
这个如果说仅仅是只有你的银行卡的话,那么肯定是不能够办理贷款的。因为仅仅是只有你的银行卡,他如果说想要去柜台,也就是说比如说邮政或者是说中国银行,又或者是说其他一些银行去办理贷款的话。这个必须是你本人亲自到场才可以的,他银行需要的资料是非常多的,不单单是只有银行卡,还有你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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