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的生育假2016年的规定是什么的回答如下:女方产假规定顺产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晚育假期 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也就是113天。晚婚晚育标准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难产产假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7]流产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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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资料: 1、《南通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 3、发票原件(生育与产检)、费用清单、出院记录; 4、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明、新生儿医学证明; 5、结婚证、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 6、失业女职工应携带由市、区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开具的领取失业救济金通知原件与复印件。注:证件类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流程: 1、准备资料 2、社保中心生育科待遇支付计算 3、社保中心财务科审核 4、社保中心分管领导审核发放。南通生育津贴领怎么算: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一个社保年度申报的全部参保职工工资总额计算。生育:128天;难产:143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流(引)产:妊娠不满2个月(不含)流产的,20天;妊娠满2个月(含)不满3个月(不含)流产的,30天;妊娠满3个月(含)不满7个月(不含)流产、引产的,42天;妊娠满7个月(含)引产的,98天。放置宫内节育器:2天。取出宫内节育器:2天。实施皮下埋植术:2天。实施皮下埋植取出术:2天。实施输卵管结扎术:21天。实施输卵管复通术:21天。实施输精管结扎术:7天。实施输精管复通术:14天。男职工护理假:15天。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天数;如单位为你缴交的社保基数为3000元/月。顺产生育津贴=3000÷30×128=12800元
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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