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针对我是酒家的一员工,公司一次又一次的不发工资,我们也没签合同,也没有发过工资单,也没有打过税,我们应该怎么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可以随时离职,拖欠的工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要支付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拖欠工资事实确定的,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举报,请求依法予以处理;如经劳动监察大队限期支付,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依法追究老板的刑事责任;如拖欠工资事实没有确凿证据,需要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途径解决;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