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活动,或者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2、原则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明智夫妻之间有关债务的约定。 3、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应负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不因离婚、一方死亡而免除,也不因当事人的约定、法院就份额的判决而改变。当事人的约定、法院判决的份额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一方对全部债务清偿后后者清偿超过双方约定份额的,可以依照约定向对方追偿。 4、即使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但其收入确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亦是共同债务。男方所借的款项是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经营活动所负债务。 5、夫妻未能证明该债务与自己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亦不能证明男方对夫妻二人是否有债务约定知情。所以,应当认定为夫妇共同债务。 6、共同债务,由男方。女方承担共同责任,不因离婚而改变。离婚协议的效力限于夫妻之间。
针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债务如何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婚姻存续期间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自己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且要求伪造债务的一方少分共同财产。一方伪造共同债务要求用共同财产偿还的,法院不会支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发现有伪造债务,侵占了另一方财产权利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