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申请不予受理后可以申请复议:这是裁定和判决的区别,对裁定不服的是申请复议,对判决不服的才是上诉。他们对应的程序不一样。裁定和判决之间的区别是:1、判决中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5日,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刑事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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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规定,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对于逾期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强制执行的申请。
行政机关是有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的,行政机关对违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后,违法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处罚,如果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议的,行政机关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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