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使用期的工资不底于西安的最底工资标准,2010年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执行一类工资区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760元/月,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执行二类工资区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周至县、户县执行三类工资区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30元/月,蓝田县执行四类工资区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月. 其次,使用期的工资不该底于同岗位人员平均工资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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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西安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一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 二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非全日制用I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 二、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 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由四类调整为二类,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由二类区调整到一类区,鄠邑区、周至县由三类区调整到二类区,蓝田县由四类区调整到二类区。 调整后我市各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泱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执行一类工资区标准;鄂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执行二类工资区标准。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由四类调整为二类,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由二类区调整到一类区,鄠邑区、周至县由三类区调整到二类区,蓝田县由四类区调整到二类区。 调整后我市各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执行一类工资区标准;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执行二类工资区标准。 一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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