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1.官方参展者所属展示者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照法律和法规获得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专利权后,方能受到中国法律保护。
2.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非中国籍专利申请人,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可在中国申请专利,但应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
3.专利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