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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院下发《实施城乡统一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实施方案》,开展城乡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改革试点。残疾赔偿金,应该按照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残疾的程度,以及上诉法院所在地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者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计算。但超过六十岁的,每增加一年,减一年。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 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 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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