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n(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n(二)住院伙食补助费;n(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n(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n(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n(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n(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n(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n(九)劳动能力鉴定费。n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n(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n(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n(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n“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社会保险以及一个公积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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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27到21个月工资不等,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的,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16、18个月工资,被鉴定为七级到十级伤残的,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7个月到13个月工资不等。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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