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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可以直接向卖房人索要拆迁补偿吗

2022-10-31 2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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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31 回复

专业分析: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这里还要分两种情况: 1、房产证还在别人名下,未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人的,你可以向卖给你房子的人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该房屋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一九九零年四月一日《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是一律无偿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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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首先,没有房产证是不能进行房屋买卖的。因此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在证件下来的情况下才能够进行买卖。没有房产证可以私下签订买卖协议,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但由于当事人无法提供房产证,故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交易存在很大的风险,建议不要购买。 一般来说买房子具体流程是以下六个步骤: 1、审查开发商。审查开发商有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购房者确定想买哪个楼后,要先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3、签订购房合同。签购房合同是买房过程中重要的环节,购房者的权利和义务尽在其中; 4、办理预售登记备案。开发商将商品房预售合同,交付给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5、签订管理公约。购房者了解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各项条款和管理公约,和管理公司签订管理公约; 6、验房、办理产权过户、领取房产证。办理完手续后,等着开发商交房,交房前要验房,确定与购房者合同中签订的一致。 房屋买卖合同必须要写哪些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拆迁后不补偿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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