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离婚意向,办理房产分割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以房产证更名的方式实现房产份额的转移。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管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4,房管部门核审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7,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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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应该的分割方式:若该房产系一方个人财产所购,则不得进行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该房屋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款,登记于首款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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