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书、遗嘱书应写明: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理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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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一份就可以。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订立代书遗嘱的流程如下: 1、首先需要邀请两名见证人到场; 2、遗嘱人表述,代书人记录; 3、代书完毕,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记录,注明时间和地点以及代书人姓名; 4、最后,由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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