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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父亲的名字,现在房产证通过赠与合同过户到我的名下,但土地使用证因为面临房屋拆迁土地局不与过户

2019-06-29 13: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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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广律师

2019-06-29 回复

专业分析:

房屋赠与,由于当事人的情况不同,过户费也是不同的,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00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只有以下三种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因此,除了以上三种情形,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1、出赠方需缴纳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  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对于无偿赠与而无营业额或价格明显偏低的,由税务机关进行核定征收营业税。按照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税率为成交额5.55%;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给予免征营业税。  由于新营业税对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纳入了视同销售范围,因此,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赠与他人,出赠方也需缴纳营业税。同时,如果缴纳营业税,还可能发生因营业税而发生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其缴费基数为营业税税额。受赠方需缴纳契税  《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第二条规定,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交换和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等等。因此,个人无偿赠送房产,受赠方需要缴纳契税。二套房或144平方米以上契税为3-4%;首套房1.5-2%;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税率为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2、双方都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因此,个人无偿赠送房产,出、受赠双方都需要按0.05%税率计算缴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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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父亲的名字,现在房产证通过赠与合同过户到我的名下,但土地使用证因为面临房屋拆迁土地局不与过户,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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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土地证和房产证名字不一样是不能够办理过户的手续的,购房合同、购房、房产证名字必须是统一的。如果是贷款的话,银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统一,否则不予办理。这种问题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比较常见,尤其是在买卖双方都认识的情况下,很多人都会只注意房产证的产权问题,而忽略土地证的问题。但只过户房产证只是证明了对房屋的所有权,但土地的权限并没有取得。这种问题会在未来拆迁时体现的较为明显,土地补偿款和房产的补偿如果能分开补偿,会分别给两个人,如果不能分离,政府会要求先统一,然后才给补偿。土地证的过户可以同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过户,理论上需要本人到场办理公证,但也要看具体土地局的规范。委托书肯定要存档,但在开具委托书的时候可以开几份,以备后用。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证可以办理过户,划拨性质的土地使用证,是不能办理过户的,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转变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才可以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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