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法院处理离婚纠纷中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如果夫妻关系事实上已完全破裂,不能继续维持,没有恢复和好的可能,就应该准予离婚。相反,婚姻关系事实上没有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判决离婚的实质要件。 婚姻法列举了五种具体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针对我和前妻在97年在当地法院判决离婚,可判决书已遗失,请问该怎么办?和前妻的夫妻关系还存在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夫妻不和离婚时须满足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条件,经调解无效后,法院会判决离婚。除此之外还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法定判决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形。
夫妻不和离婚时须满足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条件,经调解无效后,法院会判决离婚。除此之外还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法定判决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形。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