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需要什么资料?一、公司合并的有关材料1、合并公司各方签署的合并协议(加盖合并各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并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2)合并形式;(3)合并后公司的名称;(4)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6)签约日期、地点;(7)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2、合并各方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合并的决议;3、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报样;5、合并后的验资报告;6、因合并而注销的合并方的注销证明。二、因合并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新设合并按《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填写有关表格并提交有关材料。吸收合并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按《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指南》填写有关表格并提交有关材料;吸收合并后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还应当按照相关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关材料,重复的材料可不再提交。合并后不再保留的公司应当在合并后存续的公司的变更登记前或者与合并后存续的公司的变更登记同时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其《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作为合并后存续的公司的变更登记的材料。注:1、合并涉及注销登记的,根据合并协议中载明的合并公司的债权、债务承继方案,可以不进行清算,注销登记可以不提交清算报告;但是如果合并协议中载明需注销合并方须先行办理清算事宜的除外。2、因合并新设的公司的经营范围、吸收合并存续公司新增的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登记前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登记前报有关部门审批,凭有关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办理登记注册。3、因合并申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应当在合并公告45日之后。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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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增资的程序是: 1、由股东会表决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加公司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由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也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股东缴纳新增资本的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应当按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增资需要材料有: 一、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盖公章; 二、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正本复印件; 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盖公章; 六、公司章程修正案; 七、公司原验资报告; 八、股东会决议; 九、帐户管理卡。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按如下步骤操作来公司合并: (1)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实施合并:移交资产、召开股东会、修改章程等; (4)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新设的,办理设立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合并毕竟是属于重大变更事项,因此股东会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行。同时,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若债权人对公司合并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一般由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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