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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所谓“出让”是指一次性收取一定年限内的地价款。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商旅、娱乐用地40年,其他用地50年。法律关系的主体身份具有特定性双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明确客体是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要式法律行为。
土地招标出让程序是: 一、发布《招标公告》; 二、有意向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三、现场踏勘、答疑和标前会议; 四、成立评标委员会; 五、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开标、唱标; 七、评标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审议,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八、确定中标人; 九、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十一、签订协议。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签订有关协议; 十二、公布出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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