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销售方能够找到的话,可以直接带着货物到商家,与商家协商进行退货处理,如果销售方已经找不到的话,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进行举报投诉,申请由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出面进行处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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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召开临时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决议 法定代表人如果是股东,与其他股东合并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可通过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方式做出解散公司的股东会决议,然后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但如果公司章程对作出解散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表决权比例有特别约定,且不低于三分之二的,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方能作出有效的解散公司股东会决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要按已知的通讯方式通知下落不明的股东且需要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公告期要满两个月。 二、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公司解散 法定代表人如果是股东,与其他股东合并持有公司的股权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公司股东会决议的表决权比例,但持有公司表决权达到10%以上的,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在公司出现解散事由的情况下,以债权人身份请求法院指定清算组清算 法定代表人如果不是股东,但是公司债权人的,在公司出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的公司解散事由的情形下,法定代表人可以债权人身份请求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其他股东也是一样可以债权人身份主张权利。 四、如果公司资不抵债,法定代表人可代表公司申请破产,其他股东也可以债权人身份请求法院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起诉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方式: 1、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立案后交纳诉讼费; 4、等待开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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