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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符合规定标准的工伤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一般都会进行支付。如果员工没有参保的,那由单位支付医疗费用。由于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身患职业病正在治疗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需要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有紧急情况的,员工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工伤后,遇到的第一个大问题就是:工伤医疗费先由谁来垫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条第3款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因此,工伤医疗费可以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 一、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自行申请; 二、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和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的标准进行发放;所在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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