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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赔偿有哪些范围

2023-09-05 17: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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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回复

专业分析: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也有些地区规定该项赔偿由企业支付给伤者)、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由企业支付给伤者)。没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些地方没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暂时得不到。《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十级伤残赔付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7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如用人单位未给从业人员购买社保,以上赔偿由用人单位参照上述赔偿标准全部自行承担。顺便说一句就是,有些用人单位在计算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时候,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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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是人体最重要的功能器官之一,日常的生活和工作,均必不可少要用到眼睛,如果职工因工导致眼睛十级伤残,必然会对职工事故之后的生活、工作造成一定实质上的影响。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构成十级伤残,如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以下赔偿项目: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及7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用人单位则需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期间工资待遇、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此需要特别说明两点: 1、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上述所有赔偿项目均有用人单位承担; 2、工伤职工应享有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各不相同,工伤职工应具体参见其所在地出台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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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公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属于相对比较严重的人身伤害,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职工的该伤残等级对应也有明确的工伤赔付标准。五级伤残的职工具体可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8个月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保留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以本人工资的70%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有工伤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但具体数额每个省份标准不一,劳动者应以所在省份作为参考。 4、关于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伤残扶助器具费等费用应按实际产生的数额计算。五级伤残原则上无护理依赖程度。以上是五级伤残的相关标准和项目,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上述本应有工伤基金支付的项目将全额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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