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用工单位拖欠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向仲裁委提出仲裁或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针对用工单位拖欠工资该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办理以下法律手续:向当地劳动保障监督机构投诉举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诉讼解决,这分为三种情况,一个是劳动争议案件;另一个是仲裁后服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还有一个是劳动欠款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