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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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应当解散(当然也可通过修改章程而存续);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虽然未到营业期限,但是根据需要,股东会可以作出决议解散公司。由于解散是公司的重要事项,所以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需要解散; 4、因受行政处罚而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被法院宣告破产而解散; 6、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但要求解散公司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未超过2/ 3,不能通过股东会形成解散公司的决议,在这种情况下,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合同,当事人在主观上是故意所为,还是过失所致,均则非所问。只要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就确认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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