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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同时,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虽然子女改姓,但其父女关系并没有改变。 因此,是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的。
离婚后能以子女改变姓名不可以拒付抚养费,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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