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都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若协商不成诉诸法院,需要根据双方谁具有有优先条件来综合认定。具体参看下列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针对如果离婚了双方都要孩子该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如果出现双方弃养未成年子女的,可能涉嫌遗弃。
夫妻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子女,可以先行裁定暂时由一方抚养。且夫妻双方应该根据子女问题进行讨论以及协商。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子女确定由哪一方抚养,就由另一方支付其抚养费。如果双方最终不能达成协议,则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会由有能力条件的一方进行子女的抚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