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单独交医保的,不交社保的。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参保单位填报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更申报表》,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工资发放明细表; 《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 医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缴费核定: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审核参保单位填报的缴费申报核定表格及有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办理参保人员核定或增减手续;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缴费申报和核定情况,为新增参保人员及时记录参保时间、当期缴费工资等信息。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参保单位申报情况核定当期缴费基数;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核定的参保单位当期缴费基数、缴费费率计算应缴数额,并打印出《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反馈申报单位,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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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和住院报销的区别: 一、缴费方式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根据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按一定的缴费比例,由单位统一缴纳;其中单位要承担职工工资总额7%,个人承担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今年由于经济危机对企业的经营造成的一定的影响,从今年4月到12月时间段内,将企业单位的缴费由7%下调至6%,以减轻企业负担。 二、享受待遇不同。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以及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的个人帐户待遇,其报销比例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高一些。在职职工住院的费用,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75%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0%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5%报销,退休人员相应提高10%;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在职职工为80%,退休职工为85%。 三、就医管理要求不同。参加市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需在烟台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方可享受报销待遇。目前烟台市区有33家烟台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可供职工选择。 三、就医管理要求不同。参加市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需在烟台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方可享受报销待遇。目前烟台市区有33家烟台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可供职工选择。
“基本医疗保险”患者:按一个医疗保险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计算。报销标准为:①起付线—3万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1%,个人支付4.5%,补充支付4.5%;②3万元—4万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4%,个人支付3%,补充支付3%;③4万元—7万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7%,个人支付1.5%,补充支付1.5%;④7万元—17万元的部分,由大额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⑤17万元以上的部分,个人支付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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