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时间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少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综上,你们单位固定加班费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加班工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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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加班工资怎样计算:加班费计算公式: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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