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产权齐全的话和普通房一样买卖过户,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交易意向后按下面流程操作: 1、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后交付房款,之后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 2、双方带着(1)所述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3、双方带着(2)所述材料,到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个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纳税单(免税单); 4、双方带着(3)项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后买方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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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拆迁房是可以正常购买的。 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 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
购买拆迁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再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购买时应注意买方不要一次性付全款,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并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并且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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