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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满足以下要求: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具有购房合同、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
根据规定成都公积金贷款要求如下: 1、职工要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2、职工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并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款。 3、还要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职工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而且个人信用良好。 5、要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以及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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