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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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服兵役是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一)进行不少于10天的《国防法》《兵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集中教育。由三合镇人民政府、洪畴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二)取消家庭和个人义务兵优待,并处以伍万元罚款。如当事人拒不执行,移交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县人武部、县人民法院、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合镇人民政府、洪畴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三)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负责实施。 (四)两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境)和升学手续,户籍信息系统“兵役状况”永久标注为“拒服兵役”,永久不得恢复原全日制高校学籍。由县公安局、县教育局负责实施。 (五)纳入国防义务失信名单,在办理个人信贷、融资、信用卡等金融服务时,将拒服兵役的失信记录作为重要参考,从严审批。由中国人民银行天台县支行负责实施。 (六)将拒服兵役的反面典型,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由县委宣传部指导所属报刊、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负责实施。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记大过; (五)降职或者降衔(衔级工资档次); (六)撤职或者取消士官资格; (七)除名; (八)开除军籍。只有第六条以上的会被送回家第八条弄不好会被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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