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风险很大,但是在现实中广泛存在。 过不了户,房产证是卖家的名字,即使房产证在买家手里,那这个房子从法律上来说也还是卖家的。 这种买卖主要就是看卖家的诚信和道德问题了,如果卖家收了买家的钱,签了合同,但是房产证还是卖家的名字,对于买家来说是很麻烦的。 如果实在要买,降低风险的方法,就是在买卖合同上约定协助房产证过户的事情,以及即使过户不了双方也应遵守承诺。最重要的是,将合同拿到法院(司法所/公证处)办理公证(见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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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欠债后只有一套房的,不可以拍卖。但如果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房产;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债而转移名下其他房产;或者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房待遇为债务人及其家属提供住房的或给付合理的租金的,则该房产可以拍卖。
(1)如果在未获得房产证的情况下购买回迁房,则办理房产证时可能房产证上的名字并非购买人。 (2)在没有获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下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是属于私下交易,是不合法的行为。 即使在公证处办理公证,也不受法律保护,原回迁户也可以收回自己的房产。所以,未取得房产证的回迁房的交易行为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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