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多由于开发商的手续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三、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四、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五、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六、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经济纠纷。 七、存在合同欺诈等其他问题的。
针对购房者具有什么情形才能退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因各方面原因导致合同中的购房者一方权益受到损害,在哪些情况下购房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呢?根据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下列这些情况下购房人有权选择退房,解除房产买卖合同: 1、不可抗力原因; 2、卖方明示违约; 3、先卖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给第三人; 4、开发商; 5、开发商隐瞒事实,包括无证售房事实、房屋抵押的事实、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 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者是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7、面积误差比超过3%; 8、过分迟延交付房屋,卖方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房屋; 9、过分迟延,在规定或约定的办理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购房者可以退房的具体情形: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