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开发商交付房屋时多久才可以提供备案手续,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的时间、须交纳的费用、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通知的形式有电话、传真、信件等。 2、验房。购房者对房屋进行验收,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向开发商提出,开发商进行整改,修理后再由购房者验房。 3、购房者接收房屋。房屋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将钥匙交给购房者。一般而言,钥匙的交付是房屋交接的主要标志。除了所有权外(所有权转移时间以管理机关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为准),关于房屋的一切权利都从钥匙交付时由购房者来行使了。当然,风险也从此时由购房者来承担了(比如房屋交付后出现火灾、地震等造成房屋灭失的风险)。 4、购房者交纳有关费用。如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在住宅交付用户的同时提供给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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