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一)借入款项是指文物事业单位为开展各项活动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借入的款项。(二)应付款项和暂存款项是指文物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应付未付的各种款项。(三)应缴款项是指文物事业单位收取的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上缴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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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国有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以下五类经营性活动: (一)背离公共文化属性,以各种名目对公众设置准入门槛的; (二)将文物保护单位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 (三)租赁、承包、转让、抵押文物保护单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商业开发的; (四)妨碍公共安全,对文物保护单位造成安全隐患的; (五)其他违背法律法规情形的。
事业单位的经费形式一般分为三种:一是财政拨款,即全额拨款,或称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二是财政补助,即差额补贴,或称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三是自收自支,即经费自理,或称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在中央编办统计中,还有企业化管理形式。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文件规定,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财务收支状况,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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